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26〕19号)关于启动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双优”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以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服务支撑“1269”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教高字〔2024〕1号)《江西省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指导标准(试行)》(教高字〔2023〕47号)《九江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的若干意见》(九院字〔2022〕95号)有关要求,推动学校应用型办学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九江学院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遴选产教融合建设基础扎实、产教联动深入、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且已实质性开展校企(行)协同育人、真共建、真资源、真成效的常态化招生的本科专业,申报校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
(二)申报基础
1.服务面向精准聚焦。人才培养方向应主动服务江西省“三大高地、五大战略”、制造业“1269”行动计划所需紧缺人才,匹配九江市“三个区域中心、一个美好家园”建设与制造业“9610”工程人才需求。
2.教学管理机制完善。共建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培养协议(仍在有效期内),建立了产教协同育人机制。现有教学基础和实验实训条件能够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
3.“双师型”负责人引领。校方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行业企业实践服务经历,能够牵头落实校企(行)联合人才培养、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应用型改革任务,引领专业对接产业持续迭代升级。
4.共建资源实力雄厚。共建方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为区域产(行)业链龙头、细分领域骨干单位,原则上连续3年及以上参与专业人才培养,且培养成效显著。共建方具备真实生产场景、技术研发平台,可稳定提供岗位实习、项目研发、技术攻关等资源,支撑应用型实践教学落地。
5.师资互聘双向融通。共建方应能派出不少于10名具备行业资格的人员参与专业教学工作,其中兼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并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验实训指导、专业课程教学,以及合作开展课程、教材与教学团队建设等。校方师资积极参加企业技术服务,承担企业技术攻关、工艺改进及员工培训等项目。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产教融合应用型培养体系。落实教育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贯通改革要求,校方与共建方联合建立人才需求预测与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共建方深度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以产业岗位能力图谱为核心重构培养逻辑,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从业能力对接、教学实施流程与行业实践对接、校内科研与共建方技术创新对接。突出应用型、实战化育人导向,服务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双优”建设目标。
(二)重构产教融合课程教材体系。校方与共建方联合打造产教融合特色课程体系,优先开发共建方深度参与编写的工作手册、教材、实训讲义。共建方依托自身技术优势,为专业定制面向实践的模块化课程、微专业,覆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教学内容。建立课程动态更新机制,将共建方真实案例、最新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标准纳入课程内容,每学年联合共建方完成课程内容迭代,同步建设共享线上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支撑智慧化应用型教学。
(三)打造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平台。校方与共建方依托现代产业学院、产业班、订单班等共建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生产实习、培训等多位一体的实习实训平台,营造真实的工作环境,开展浸润式实景、实操、实训教学或项目训练。把行业企业的技术革新项目、产品设计等作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的选题来源,实行双导师制,企(行)业导师全程参与指导与考核,提升学生工程实践与解决复杂产业问题能力,夯实应用型人才实践核心素养。
(四)共建校企协同创新创业平台。与共建方共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基地),共同开发创新创业课程与教学资源,共同推进创新创业项目训练与孵化。强化创新创业指导与就业引导,以双创教育提升学生高质量就业竞争力,打通应用型人才从校园到产业一线的成长通道。
(五)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共建方轮训制度,不断扩大“双师型”教师比例。把共建方实践经历作为教师考核和评价的重要内容,鼓励建立人力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共建方技术骨干与专业教学骨干双向交流。专业实践课、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中共建方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课时数占比应达到30%以上。
三、立项遴选与建设管理
(一)申报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个专业申报。优先推荐对接区域主导产业、已建成现代产业学院/订单班、产教融合实体化运行成效显著的优势应用型专业。本次申报专业与已获批产教融合型专业共享的师资团队成员,其重复人数不得超过该申报专业师资团队总人数的10%。
(二)遴选程序
通过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资格初审,处务会审议、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学校审核公布等程序,遴选一批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
(三)管理与验收
专业建设周期为3年,由学校拨付专项建设经费,按照《九江学院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核心建设指标及量化达标细则》(附件4)实行动态管理。建设中期开展中期考核,对建设进度滞后、合作流于形式的项目予以预警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予以撤项。建设期满对照建设任务及《达标细则》进行验收,验收通过者保留称号;未通过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予以撤项。建设期间团队成员违反教学规范、师德师风,出现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该项目予以撤项。对撤项项目,追回建设经费,两年内该专业不得申报各级各类专业建设类项目。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本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遴选采取线上申报与评审。9月8日24:00前专业负责人登录https://jj.kypt.chaoxing.com/线上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九江学院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表》(PDF格式)和佐证材料(首页为目录并标有页码的一个PDF文件),具体操作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材料上传操作指南》(附件3),逾期平台关闭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二)9月8日17:30前,申报学院将《九江学院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推荐汇总表》(1份、盖章)交至教务处教改科,相应电子版请发至邮箱413654897@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万老师,艾老师 联系电话:8311017
附件:1.九江学院第二批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书
2.九江学院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推荐汇总表
3.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材料上传操作指南
4.九江学院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核心建设指标及量化达标细则
教务处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