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引导全校教师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决定评选2021-2022学年九江学院教书育人楷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评选活动要做到公正、公开、公平,评选对象必须有具体的先进事迹。
 2.坚持好中选优、群众公认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注重征求学生的意见,确保教书育人楷模能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师生认可、社会认同。
 3.坚持倾斜基层、倾斜一线原则。评选活动应向基层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二、评选范围及评选名额
 1.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满5 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2.全校总名额10名,各二级学院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方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践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政治坚定。
 2.师德修养方面:模范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爱岗敬业,品德高尚,为人师表。2022年师德师风知识竞答100分。
 3.教书育人方面:热爱教学工作,尊重学生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善于教学创新,教学效果良好,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且全学年无教学事故,教学质量评价名列前茅,学生评教满意度在90%以上。在育人方面有突出先进典型的爱生事例,并得到全体教职工的认同,在校内起到表率作用。
 4.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所在教学、科研团队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自控能力,同事之间关系和谐,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
 7.近两届曾被评为“师德师风标兵”或“立德树人楷模”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审核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和资格,广泛听取教职工、学生的意见,真正推选出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和在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师德典型。
 2.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会认真审核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和资格,以投票方式选出“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名单。
 3.报请学校党委审批通过。
 4.入围候选名单将在校园网予以公示一周。
 5.学校党委和行政发文并在教师节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严肃评审纪律,评选推荐过程中严禁违反程序、不按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
 2.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推动本单位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对荣获“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职工学校将于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发放奖励,并通过校园网各种渠道宣讲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学校将评选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3.各单位报送推荐人选时一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装订成册),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4.各单位请于2022年6月10日12:00前将拟推荐对象的推选材料(见附件)交到党委教师工作部(一号行政楼北101室),《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改成ljz22nemo@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8334065
 附件:2021-2022学年九江学院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材料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5月16日
 
 
 发布:罗晰